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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几个注意事项

所属分类:常见问题    发布时间: 2022-12-29    作者:甘肃中检联检测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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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、分析方法标准等一般作为规范性文件被排放标准引用,如果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监测行为的总体指导,那么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则是具体监测行为的指导。在确定了监测项目、指标后,应按照具体监测项目适用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实施。需要说明的有以下几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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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我国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体系中,一个控制项目可能对应多个分析方法标准,此时应根据排放限值、方法检出限及测定范围、实验室能力等选择适合的方法;
对于排放标准实施后发布的分析方法标准,如未明确适用于相关标准的,应等待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适用性、等效性比对;
生态环境监测仪器及系统技术要求包括测定范围、性能要求、检验方法、操作说明及校验等内容,此处的“检验方法”是指仪器或系统“性能要求”的“检验方法”;
如控制项目的国家分析方法标准实施后,该项目地方分析方法(如有)不再执行。
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一般是推荐性标准,其被排放标准引用并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的,被引用的内容必须执行。